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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八银行网点被暂停公积金提取 要求退还资金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1日 10: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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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文件提取公积金成功过银行关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昨日,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罕见地宣布暂停八家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透露,事由是因为伪造文件者是通过上述银行网点“闯关”成功。

  造假者仿真度高银行难查

  公积金中心在公告中没有披露暂停的原因,只是笼统地表示八家银行网点涉嫌不按照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这八家银行网点包括:工商银行广州华南支行营业室、工商银行广州第二支行营业室、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室、建设银行体育中心支行、建设银行中山六路支行、建设银行广州石溪支行、建设银行先烈东支行、广州银行荔湾支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原本需要到这些网点办理提取业务的单位和职工,需要到中心网站公布的其他网点办理。

  “一方面是造假者的仿真度高,或者因为其所称购房地的房屋买卖没有实行网签,银行无从查证;另一方面,也是有些银行的工作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导致的。”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公积金中心跟各银行都有考核约定,由于这些网点达不到约定的要求,所以暂时被暂停办理业务的资格。

  已要求违规者退还资金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10月15日广州首次出台限购令之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房产信息系统实现了与公积金中心及银行系统联网,伪造本地购房合同以求骗取公积金的行为销声匿迹,但却衍生出伪造异地购房合同的新情况。

  “近期发现的违规行为主要是通过中介机构私刻公章、伪造购房合同,开具假发票来骗取,而这些不存在的购房行为又都是发生在外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在涉嫌的个案中,主要为一些企业员工,有些人参加工作时间不长,提取的金额因人而异。公积金中心已经要求其退还违规提取的资金,并且发函到涉事人单位要求处理。

  另一方面,有公积金业内人士透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对于制造假合同、假公章去帮助客户违规提取公积金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认定其“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或“合同诈骗罪”,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