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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大项目开始申报 原则上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1日 12: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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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2012年深圳重大项目已经开始申报,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预备项目须在11月18日之前申报,重大培育项目的申报则常年受理。据悉,年度重大项目证书有效期为一年,上年度重大项目逾期未申报,将不再列入2012年重大项目计划。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重大项目分为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社会民生工程、城市更新、综合交通、宜居环境、资源能源保障八大类,每一类申报的条件均不相同。其中,新兴产业中的生物、新材料、文化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要求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3000万元以上;而互联网、新能源项目总投资需在1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2000万元以上。综合交通类项目成为重大项目的要求最高,国家铁路、城际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总投资50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10亿元以上;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项目总投资20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5亿元以上。

  据悉,2012年重大项目原则上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但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更新项目除外。

  此外,项目可按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预备项目和重大培育项目三类进行申报。对于项目用地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计划2012年内开工建设,可申报2012年重大新建项目;2012年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12年重大续建项目。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正在开展建设前期各项筹备、2012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2012年重大前期预备项目。正在开展前期规划论证、概念设计的项目,可申报重大培育项目,列入重大项目储备库,作为2012年重点培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