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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上海10月11日电 (记者 陈静)上海食药监部门将鼓励行业知情人士揭发内幕,并对有价值线索给予不同程度奖励;同时,为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有关部门更创设隐名举报制度。
记者今日获悉,上海市食药监局对已实行五年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以期进一步规范上海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拓宽监管信息渠道、广泛搜集案件线索、增强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的效能。
据此,上海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新《办法》详细列举了16种涉食品药品的严重违法情形,并确立重奖机制。凡是举报对象符合这些情形并查实者,举报人将获得奖励。据了解,最低奖励500元人民币,最高20万元。
新《办法》扩大了奖励范围,将奖励范围扩大到全部举报违法行为案件,包括移交司法机关查办,但未申领奖励的案件。
此外,新《办法》也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以鼓励了解行业内幕的知情人士主动揭发。《办法》更特别创设了隐名举报制度,即,凡是举报人认为其举报行为可能损害自身安全的,可以不提供其真实姓名或名称;但提供其他能够辨别其身份的信息,或采用书面委托形式,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领取奖励。
据透露,新《办法》不久将正式实施。
据悉,上海食药监部门等近年来加大对涉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举报投诉所得线索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关人士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办法》的实施将提高举报人的积极性,并进一步督促相关企业自觉规范生产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