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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浩娇)昨天,ST科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1年10月8日被法院裁定重整,受此影响,ST科健将于10月1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将变更为“*ST科健”。
据了解,2010年12月31日,广西新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ST科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ST科健进行重整。
法院认为,因被申请人ST科健不能清偿申请人广西新强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人以债权人身份提出的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