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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以“三调联动”化解交通事故纠纷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2日 10: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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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兰州10月12日电(记者 王衡)记者从甘肃交通管理和司法部门获悉,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易发生、难解决问题,甘肃从2009年开始实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两年来的实践表明,这一机制成效显著,已成为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主要方式。

  据介绍,“三调联动”就是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这三种调解方式,通过交警大队的平台实现有机融合。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一种调解方式。达成协议,由法院进行诉前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当事人既可以直接起诉,又可以再选择另一种方式调解,这就增大了以调解解决纠纷的可能性。

  据甘肃省交管局介绍,过去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后,先要由交警进行行政调解,当事人没有其他调解方式可选择,结果是大量纠纷最后通过诉讼解决。由于诉讼周期长、花费多、程序复杂,对双方当事人来说,并不一定是最好的纠纷解决方式。而在“三调联动”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巡回法庭都设在县区交警大队,当事人不用出大院,就能解决纠纷。加上调解具有方式灵活多样、费用全免等优势,大多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都以调解了结,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使矛盾化解在基层,又显著减轻了交警和法院的工作量。

  据了解,今年以来,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成功调解甘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2116件,调解成功率达95%;巡回法庭成功调解454件,调解成功率88%,因交通事故纠纷引起的信访案件也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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