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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菲特去年总收入约6286万美元 工资税仅1.53万美元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3日 05: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和讯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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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菲特

  北京时间10月13日凌晨消息,股神沃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本周披露了他去年的总收入,这是他为敦促美国国会提高针对富裕人群的税收而采取的另一项措施。

  巴菲特在本周二致国会众议员蒂姆-胡尔斯坎普(Tim Huelscamp)的信中披露,他去年的调整后总收入为62,855,038美元,可课税收入为39,814,784美元,但他去年缴纳的工资税仅为1.53万美元。巴菲特向CNNMoney记者波比-哈洛(Poppy Harlow)提供了这封信的副本。

  巴菲特还称,他去年缴纳的联邦所得税总额为6,923,494美元,在其可课税收入中所占比例为17.4%。此前他曾于8月份在《纽约时报》发表的专栏文章上公布这两个数字,以此敦促国会提高针对富裕人群的税收。

  巴菲特在信中重申,他将公布其所有的纳税申报单,前提是鲁珀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等超级富豪也能这样做。他写道:“如果你能让美国其他超级富豪跟我一起公布纳税申报单,那么对于税收对话和改革来说将是非常有用的。”

  此外,巴菲特还希望能消除任何有关他没有精确核算其收入数据的怀疑情绪。他表示,如果其他超级富豪主动提供其纳税申报单,那么他将同意与任何人“在纳税申报单公布以前打赌”,内容是“我纳税申报单中的任何数字与我在专栏文章中所使用的数据完全吻合”。

  胡尔斯坎普则要求巴菲特公布其联邦纳税申报单,原因是“我坚信如果你的名字被借用于一项国家政策,且你的故事被用于证明税法的重大改革是合理的,那么美国民众有权看到指引这种政策的证据”。胡尔斯坎普所指的这种“国家政策”很可能是由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提出的“巴菲特规则”(Buffett Rule),这项规则被用作国会议员改革美国税法的指导原则。

  根据所谓的“巴菲特规则”,与年收入不到100万美元美国纳税人相比,超过这一收入水平的纳税人将需支付较高比例的联邦所得税和工资税。

  据税收政策中心(Tax Policy Center)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美国纳税人缴纳的联邦所得税和工资税在其总收入中所占比例的平均值为16%,百万富翁的平均比例则为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