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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器以次充好 京东商城被诉欺诈双倍索赔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3日 09: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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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显示器以次充好 京东:厂家出错,商城未欺诈

  杜先生花3.5万余元在京东商城购买了24台电脑显示器,使用后却发现显示器并非网上宣传的LED背光技术产品,而是以次充好。他认为商城存在欺诈行为,将其所属的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大兴法院。昨天此案开庭审理,京东商城表示愿意返还货款,但不愿双倍赔偿。

  今年6月15日,杜先生发现京东商城正在低价出售LED背光液晶电脑显示器。当时该显示器的售价为1499元,而商城称商品原价为2888元。在网站留言确认该商品后,杜先生购买了24台液晶电脑显示器。

  “我是做电子技术工作的,打算分别拼接16台和9台显示器,由于资金有限,暂时买了24台。可是我刚拼接3台就出现明显色差,检查后发现24台显示器全是CCLF背光的,而不是LED背光。”杜先生称,两种技术存在明显差距,京东商城此举属于以次充好。事后,他多次与京东客服联系均没得到答复,而后他拨打了315电话进行投诉。

  杜先生认为,虽然投诉后,京东客服与他有过联系,但对于赔偿,对方却迟迟不解决。因此他将商城所属的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双倍返还货款。

  对于杜先生的说法,被告代理人却认为对方是恶意下单。“由于周年庆,商城低价出售该显示器,因此我们要求一个账号只能购买一台,但杜先生分别注册了23个账号购买显示器,而非24台。所以我们认为他是恶意下单。”

  此外,代理人称显示器型号的错误是厂家出具参数有误所致,商城只负责按促销价进行销售,对于识别产品型号,商城没有相关的技术人员,无法进行判断,因此商城不存在欺诈行为。

  杜先生反驳称:“我购买了24台,这个可以查订货单。注册24个号是为了多买显示器,对方也明知送货地址是相同的,应被认为我们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

  庭审后,法院进行了调解,京东商城表示愿意返还全部货款,另外多支付货款的10%作为赔偿。但杜先生坚持双倍赔偿,因此调解失败,此案将择日宣判。(记者 荀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