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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发布供电服务新“十项承诺”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3日 17: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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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郑晓奕)承诺客户缴清欠费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受理客户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7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国家电网公司13日发布新修订的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同时发布的还有新修订的员工服务行为“十不准”和强化电力调度交易服务“十项措施”。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曹志安表示,在2005年承诺基础上修订发布的新“三个十条”是国家电网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着眼于全面提高服务水平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

  国家电网还承诺,今后2到3年在26个省份的供电区域内设立60余万个用电服务缴费点,最大限度方便用电需求。在农村确保每个行政村有一个客户缴费,通过农村供电所服务窗口、邮政、银行网点、农村商业机构等增加缴费点;在城市打造“十分钟缴费圈”,在商业中心、居民小区等区域增加营业网点,设置电力自主缴费机,增设代售网点等。

  另根据新的调度交易服务“十项措施”,国家电网将优先消纳清洁能源,到2015年使清洁能源占电力装机的比重提高至25%以上,通过特高压传输的跨区电量大幅提高到2.5亿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