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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公告称,主板发审委定于2011年10月17日召开的2011年第228次工作会议,审核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会后事项。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计划发行不超过189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7551.92万股。此前该公司首发申请于2011年4月11日获证监会通过,但启动发行后由于路演推介过程中询价机构数量不足,公司决定中止发行,成为A股首家发行失败的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发行价格,并应当中止发行。不过,该《办法》第32条同时规定,中止发行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动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