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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路收费难在“更合理”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7日 10: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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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地区公路收费摸底情况近日公布,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17条收费公路债务余额为439.23亿元,去年收取通行费59.77亿元,在偿还0.52亿元贷款本金的同时,用来偿还的利息即高达20.14亿元。

  分析认为,收费公路的存在,提高了公路特别是高等级公路建设的速度,收费政策存在一定合理性,目前面临较大还本付息压力,完全取消尚不现实。未来应区分不同性质,对政府还贷性公路严格其变更为经营性公路的条件,同时规范企业收费行为,适时调低收费标准,阻断暴利。

  北京17条收费公路欠债439亿

  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市共有收费公路17条,由7家单位负责收费管理,这17条公路累计投资756亿元,其中吸引社会投资66亿元,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455亿元。从债务来看,截至2010年底,上述线路的债务余额为439.2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余额为338.57亿元,贷款以外的其他债务为100.66亿元。

  虽然这17条公路存在439.23亿元的公路欠债,但仅在去年一年,上述线路的利润额就达到4.41亿元。

  具体而言,去年全年北京收取通行费59.77亿元,这部分收入在偿还0.52亿元贷款本金的同时,还用来偿还利息20.14亿元,这意味着,仅去年一年北京偿还公路贷款利息是偿还本金的38.7倍。此外,去年北京还支出养护经费8.75亿元,支出运营管理、折旧、税金26.47亿元,最后利润4.41亿元。

  两类收费公路转换藏“猫腻”

  按照当前划分标准,我国收费公路分为政府还贷性和经营性两类,投资来源分别为政府投资加市场融资、自有资本加市场融资。从还款期限来看,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中西部地区最长为20年。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相对较长,最长不得超过25年,中西部最长为30年。

  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公路网中95%的高速公路、61%的一级公路、42%的二级公路为收费路。

  虽然收费公路提高了公路建设速度,但不可否认的是,经营性质的收费公路正沦为一些企业敛财的工具。

  “对一条公路而言,有的5-8年内即可收回投资成本,但是由于收费期限可以长达30年,在未达到收费期限前,公路可以堂而皇之的收费。”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徐逢贤表示,由于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短,一些政府还贷性质的公路被私自转化为经营性公路,以延长经营期限,由此,在保证公路发展速度的同时,我国必须制定更为严格的制度来规范公路收费行为。

  公路如何收费才会更合理?

  短期内全部取消公路特别是高等级公路收费并不可行,对此专家建议,应区分不同性质公路给予相应规范和约束。

  “大部分公路性质的转化都没有公开透明的说明,由此,要规范该类型公路的收费行为,就要制定更为严格的转化标准。” 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教师李瑞敏表示,如果一条政府还贷公路收费年限已经超过一定比例,就可以禁止该条公路转化为经营性收费公路。

  另一方面,李瑞敏还认为,由于经营性收费公路目前更多的是企业行为,有的还涉及上市公司,因而要更多地规范该类公路收费行为。“要提高惩罚成本,以避免乱设收费站、超期收费等现象发生。”他表示。

  除上述措施,徐逢贤则建议,短期内全部取消收费公路并不可行,但我国可适当降低收费标准,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物流负担。记者 丁开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