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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烤鸭”五人被公诉 烤鸭成本仅3元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7日 11: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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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鸭架在河北加工,包装后冒充“北京烤鸭”,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用拆解的鸭架在河北加工制成黑心烤鸭,包装后冒充“北京烤鸭”流入北京市场。日前,孔某等5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公诉至东城法院。

  伪造检验报告等材料

  据公诉机关指控,孔某与苑某合谋,于2010年至2011年间,由苑某所经营的河北省博野县三利肉食制品厂生产无标签的真空包装劣质鸭架产品,孔某购买印有“全居德”、“福聚斋”等标志的外包装袋,在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小谷店村租住地将上述鸭架产品进行包装后,冒充“北京烤鸭”销售至北京东城区、海淀区部分超市及小食品店。

  此外,张某伙同刘某于2010年至2011年间,从河北省博野县华香肉食制品厂及孔某、王某等处购进无标签的真空包装劣质鸭架产品、印有“全居德”等标志的外包装袋等物品,在丰台区新发地汾庄村租住地进行包装后,冒充“北京烤鸭”销售至北京站地区等超市及小食品店。在此过程中,孔某、王某应张某的要求,为其提供伪造的检验报告等材料。

  经鉴定菌群等严重超标

  今年5、6月间,孔某等人陆续被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经侦支队民警控制。在孔某的租住地,警方查获真空包装劣质鸭架产品8000余只;在张某的租住地,查获真空包装劣质鸭架产品3800余只、山椒凤爪1万余袋、鸡腿6000余袋。经鉴定,这些产品所检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严重超标。

  公诉机关认为,孔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且情节严重,应当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闻背景

  “黑心烤鸭”成本仅3元

  今年5月,媒体曝光“黑心北京烤鸭”,东城公安、工商控制在北京站地区销售“黑心鸭”的经销商,并由此牵出其上家以及烤鸭生产地。本报记者还曾深入河北博野县,揭开一条假冒北京烤鸭的生产销售链条。经调查,一包黑心烤鸭生产成本仅3元。(记者朱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