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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市”勿忘建规立制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8日 11:1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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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股市跌跌不休,中央汇金公司10月10日宣布,当天起将在二级市场自主购入工、农、中、建四行股票,并且继续进行相关市场操作。

  类似举措汇金此前两度采用,起始日期分别为2008年9月18日与2009年10月9日。作为结果,包括这次增持在内,股市均在第一时间正面响应反转上行,因此至少短期来看,这类“救市”基本达到提振信心、修复股价等目的。

  汇金得以放大筹码撬动行情的最主要因素,无非在于其四大行股东之外另一重身份,即,执掌巨额外汇储备之主权财富基金组成部分,而这种身份,无疑使其行为取向并不止于商业考量,很多情况下,由其动向传达出的政策意图,更是其他市场参与者必须详加体察的重要风向。

  当然,凡事总是利弊互现。以汇金增持四大行股份为手段之一的政府“救市”从来都是非议重重的焦点议题,其中反对者立论的基础大体可以归结为:政府“救市”终究是一种以公权力干预市场自发运行的管制行为,因此,不仅其本身效率令人担忧,更重要的是,其所引致的价格信号人为扭曲,势必造成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紊乱。

  这种质疑自然有其合理成分,但也不宜胶柱鼓瑟,毕竟,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较优选择,其本身并非没有可修正处,更何况,当代金融市场巨大的外部性,决定了身为市场看护者的现代政府不可能仅仅因为避讳“救市”之名,而对市场失灵听之任之以至崩盘,因此,中肯的立场应该如哈耶克所述,即,“经济活动中的自由,原本意指法治下的自由,而不是说完全不要政府的行动”。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必不可少的政府行为同样只享有“法治下的自由”,也就是说,包括“救市”在内的一切公权力运用,必须接受事先规定的规则的限制与制约,而这,恰恰是汇金这个日益扩张其权力边界的“准平准基金”亟待补强的。

  抽象含糊的“稳定市场”很难给出具体指标用以考核“救市”绩效,由此留白的公共部门自行其便、任意解释的巨大空间难免孳生道德风险,故而为今之计,起码应该对“救市”决策、操作机构设置如下明确规制:

  其一,入市时机如何确定,具体来说就是,必须明确股市下行究竟因为何种原因以及出现何种症状,公共资金方可据以入市接盘;

  其二,救助目标如何确定,具体来说就是,必须明确股市反转究竟出现何种状况(无论成功或者失败),“救市”行为即可转入退出阶段;

  其三,操作策略如何确定,具体来说就是,必须明确入市资金筹集方式、规模上限、投资范围、对冲机制以及目标达成后的退出安排;

  其四,政策成本如何冲销,具体来说就是,必须明确资金利息与投资亏损的承接主体、资金来源以及摊销年限,此外,如果出现非政策性亏损,责任又应如何划分。

  上述规制无一不是难上加难,然而只有迎难而上,及早给予包括汇金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前涉、公知、确定、平等的游戏规则,才能避免本意良好的“救市”行为不会在长时间跨度内搅乱市场稳定预期,甚至成为信息优势掌握者寻租腐败的自肥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