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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梅安森刊登IPO询价公告,这意味着,梅安森以董事长马焰为首的高管们的借鸡下蛋――资产证券化――变现的三步曲正如火如荼推进中!然而,梅安森三位高管从重庆煤科院辞职后,迅速以妻子名义设立梅安森公司,如不是怕煤科院问责,又何必让妻子们当马甲!这样的上市公司高管诚信度又如何让投资者放心呢?
2003年5月,梅安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梅安森前身,下称“梅安森有限”)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其股东分别是重庆梅安森仪器仪表测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下称“测控工程”)和自然人股东余斌(5%)、周环(20%)、蒋蓉(20%)、苏静(20%)、樊荣(20%)和朱该 (5%),余斌为法人代表。
按梅安森招股说明书中的解释,其成立之初的所有股东均为目前的前三大股东(马焰、叶立胜和包发圣)的股份代持者。各自持股20%的周环、蒋蓉和苏静,则分别是马焰、叶立胜和包发圣的妻子。
这种代持的股权结构不禁让人心生疑惑,梅安森对此作出了如下的解释。
在梅安森有限设立之前,马焰、叶立胜已于2003年3月(包发圣已于 2002年11 月)向当时的工作单位重庆煤科院仪表所递交了辞职信,但仪表所未向马焰出具离职证明、退工单等证明。仪表所已出具了3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文件,三位高管表示,为避免辞职事宜在原工作单位造成不良影响,马焰与叶立胜、包发圣商议后决定以妻子名义出资创办梅安森。
资料显示:重庆媒科院主要从事工业安全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制造及经营。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设备及成套安全保障系统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不言而喻,两间公司明显存在着竞业关系。
任何一位公司员工,在没有收到原公司离职证明之前,急于创办自己的公司本无可厚非,但如果离职公司和新创办的公司存在明显的同业竞争关系,不惜使用自己妻子的名义创办新公司,这种着急迫劲儿不禁让投资者浮想联翩!
众所周知,股权转让本该支付相应的税费。2007 年8 月,叶立胜及包发圣的妻子分别将所持梅安森有限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叶立胜及包发圣。因为彼此是夫妻关系,无需支付本次转让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2008年 6月,马焰的妻子将所持梅安森有限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马焰。马焰与周环为夫妻关系,马焰无需支付本次周环向其转让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这更证明相关高管宁可支付相应税费,也要让妻子们当马甲成立梅安森的急迫,这不禁让人联想这其中是否还有其他损公肥私的勾当?
梅安森从设立到资本运作过程中,中间的几次资本腾挪,均游走在道德的边缘,触碰着法律的底线!梅安森的高管们把不顾诚信逐利的“商人本质”体现的淋漓尽致!这种企业和高管即将亮相于A股证券市场,我们如何指望他扛起诚信的大旗?如何指望他们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