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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应尽早出台《网络零售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9日 16: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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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0月19日电(雷敏、袁梦晨)针对近期淘宝商城新规引发的冲突事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9日表示,应该加快网络零售法律管理体系建设,尽早出台《网络零售管理条例》。

  沈丹阳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在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淘宝商城事情已经得到比较好的处置。淘宝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具体的解决措施,事情正朝着理性、积极的方向发展。这次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目前我国网络管理的法律基础薄弱,网络零售领域法律缺失、监管体系不完善。因此,应加快网络零售法律管理体系建设,形成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完善市场规则,明确网络零售市场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关系,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管理职责,促进网络零售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10月上旬,淘宝商城公布新收费规则,将淘宝商城入驻卖家的技术服务年费由6000元提高至3万元和6万元两档,保证金也从1万元调整到1万元至15万元不等。此举引起大量“中小卖家”的不满,淘宝商城部分大卖家还遭到“网络攻击”。

  17日下午,阿里巴巴集团在杭州宣布,阿里巴巴将投入18亿元扶持淘宝商城卖家,调整新规执行办法,保证金由阿里巴巴集团和卖家各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