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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郑晓奕)国家电监会20日在京发布《2011年供电监管报告》,通报批评142家供电企业在供电能力、质量、服务、市场行为和成本等方面的违规行为,要求其限期整改。报告还提出加大农村电网建设、推进供电企业主业和多种经营分开、推进输配电体制改革等监管建议。
国家电监会新闻发言人谭荣尧介绍,这次供电检查从全国2951家供电企业中抽查了215家,发现其中186家存在492例各类问题,《报告》点名通报了其中142家问题企业。对其中内蒙古鄂尔多斯电业局、陕西地电武功县供电分公司、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地电南郑县供电分公司、甘肃张掖高台县电力局、湖南邵阳电业局、甘肃兰州榆中县农电管理局、贵州安顺普定供电局等8家违反规定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供电局,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警告和通报批评等处理。
他介绍,这些供电企业主要存在五方面问题:一是部分地区配电网投入不足,供电能力不足,尤其是农村电网设施陈旧,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二是供电质量问题仍较突出,造成部分用户电压偏低,有的供电企业甚至存在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三是在抢修到达现场时间超出规定时限、用户投诉处理工作不规范等供电服务方面与国家标准仍有差距;四是供电市场开放程度较低,设置市场障碍或服务障碍问题依然存在;五是供电成本核算不规范、不真实,如虚增供电成本超范围列支,部分费用支出不符合国家规定,工程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等。
国家电监会认为,要着力解决当前配电网建设滞后、电网布局和电源布点不合理、煤电矛盾而导致的电力供应不足等问题,应加强电力科学规划,促进电源电网同步协调发展。针对关联企业利用主业优势地位垄断用户工程市场的问题,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供电企业“主多分开”改革。为了理清输配电成本,要稳步推进输配电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