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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百年之前,亚当·斯密就曾经深刻指出,诚实是最好的商业政策。市场经济的一切交易,本质是一种信用的交易,没有交易双方的互相信任,要么交易不会发生,要么交易的成本会提高。这是市场经济运行了几百年的一个普适的基本常识。
然而,这么一个基本的常识,在近十年中国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却被冲击得支离破碎。在商业领域,造假和不守信成了商业竞争的最基本手段。网络欺诈、食品安全以及商业领域的一系列造假行为大行其道,劣币驱逐良币,诚实守信者被逐出了市场。连一些在严苛的市场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国际巨头,也“入乡随俗”加入了造假的行列。沃尔玛的绿色猪肉事件,家乐福的价格欺诈事件,这些在其母国断然不会出现的欺诈行为,却在中国能够肆无忌惮地进行,的确令人深思。
中国商业领域为什么缺乏基本的信用机制,原因非常简单:因为不守信比守信更合算。用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大都不会被发现,即使发现也只是“罚酒三杯”了事;拿人工养殖的鱼冒充野生的,大多情况下消费者也没有专业知识去识别,即使被发现,也只是简单地赔偿而已,一个社会的违法收益远远高于违法成本的时候,就会形成一个隐形的鼓励造假的机制。
而造假成本太低,既是一个立法问题,更是一个执法问题。其实,中国的一些立法对于造假行为的惩罚本身并不低,但由于执法者的诚信不足,导致在执法的过程中,法律被打折。执法者收受贿赂,放造假者一马,很少被处罚,这也是一种隐形的鼓励造假的机制,鼓励执法者虚假执法,这是行政体制的问题。
市场经济是一个“生人社会”,不是“熟人社会”,这个社会运行流畅的关键在于“信用”。在100多年之前,韦伯曾经发现,商业社会的一些社团起着“社会印章”的作用,加入某一个商业团体,等于获得了一个“信用的印章”,如果某个人造假,也许追究不到他个人,但可以去问责这个社团,这个社团为维护自己的声誉会自行清理门户,很显然,这是一种信用的“连坐”机制。然而今天,中国的很多商业社团并没有起到维护信用的作用,反而使得商业社团成了寻租的工具,加入社团的目的是为了寻求庇护,这是民间的自行清理机制也不健全。
再加上这么多年以来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仍然没用建立,整个社会的交易基本是在一个“信用黑幕”中进行,诸如此类的原因,使得信用成了中国市场经济转型中最稀缺的东西。无论对一个国家,一个人,还是一个企业,不诚信的最后结果就是都采取短期化的寻租行为,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诚信便不会长久,一个企业如果没用诚信,就不会成百年基业。
就中国商业诚信的建设而言,更重要的,恐怕是需要政府的管理者提高自身的信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