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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财政推动文化资产重组配置,支持企业改制重组、做大做强
记者日前从财政部获悉,近年来,各地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着力构建文化事业发展财政保障长效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产品需求。
为加强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高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效率,山东省出台《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填补了制度空缺,使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有章可循。《办法》对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建立审批备案制度,并科学界定了审批备案的范围和程序。如对账面净值在200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对外投资,转让股权,企业兼并或重组、利润及收入分配方案等进行审批;对账面净值在200万元以下的资产托管、租赁、处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纠纷案件等事项进行备案。对已经建立规范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文化企业,子公司资产管理及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由母公司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备案。
福建省则推出了五大举措助推文化产业发展,包括编制发展规划、推进省属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支持重大文化产业活动、奖励省级3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重大文化产业工程建设及其他文化项目等。
近年来,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通过财政政策、资金、管理和服务等手段,在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据了解,“十一五”期间,该省各级财政坚持将文化建设作为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持续加大投入,全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累计达到174亿元,年均递增24%,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和同期GDP增长率。
此外,安徽省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吸引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项目。推动文化资产重组配置,支持大型国有和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实施兼并、重组、联合,做大做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和创新文化资金的管理方式,转变财政投入方式,提高具有激励性质的经费投入比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和乘数效应。强化文化资源整合,推动文化资源跨系统、跨区域共建共享。积极探索文化产品采购政策,完善财政投入绩效评价机制,强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
黑龙江省财政厅近年来根据省属文化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从企业改革、运营、管理、监督等重要环节入手,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文化企业改制重组、做大做强。包括支持省出版总社整体转制,重组设立黑龙江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支持省报业集团按照采编、经营两分开的原则,对印务中心部分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进行重组,设立黑龙江龙江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支持省电视台出资设立黑龙江龙视文化传媒集团,并作为省电视台经营性资产的整合平台,先后完成对龙视通移动公司、龙视通信公司、黑龙江龙视演艺经纪有限公司等4户下属企业的产权重组;支持省广电局牵头组织对全省13个市(地)66个县的电视网络资产进行整合,设立黑龙江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新区今年将把10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增加到1亿元,专项支持文化产业大项目、好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