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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10月24日电(记者高少华 黄安琪)互联网域名产业近年来在中国蓬勃发展,因“恶意抢注”等引发的域名争议也层出不穷,在日前举行的“2011上海域名论坛”上,专家表示域名作为网络经济发展的产物,只有在应用中才能体现出它的经济价值,因此要鼓励“应用优先”,反对恶意抢注域名等行为。
作为新兴的互联网领域,国内域名产业规模近年来不断扩大。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域名总数为786万个。其中,.COM域名数量370万,占中国域名总数的47.1%。.CN域名总数350万,占比为44.6%。
研究机构艾瑞咨询日前发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中国互联网基础服务市场营收规模为52.5亿元,其中域名注册市场营收占到15.4%。
随着全球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地址资源特别是域名无形资产已成为整个互联网经济的纽带。大量的国家和地区的顶级域名(ccTLD),及其他新的顶级域名(gTLD)纷纷进入中国市场。
随着域名经济的发展,因“恶意抢注”引发的法律纠纷也与日俱增,成为困扰中国互联网域名经济发展的一大痼疾,域名争议的解决也因此备受关注。
据专家介绍,域名争议案件近年来层出不穷,比如自今年以来,知名家居供应商宜家曾向国家仲裁调节中心提交仲裁申请,意图获得2个涉及其商标的争议域名的所有权。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统计数据显示,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成立至今已审理案件2000多件。最近3年来,每年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解决的案件都在260件左右。
“域名争议其实是传统商业标识权益在互联网上的映射。”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指出,中国现行域名争议解决规则是2006年3月17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在中国域名争议解决规则及其实践中,一直存在着所谓的“具有恶意行为”之规范不清,难以操作的情况。
自“中文域名”于2009年正式在全球范围内开放注册以来,有限的域名资源空间得到显著拓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供给紧张难题。然而汉语中的常用字约在3000个左右,而中国现有4000多万中小企业,其商号重名率非常高成为必然。如何有效协调域名与企业名称、字号、商标等权益之间的冲突,正成为当前业界需要共同面对和解决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