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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赵超、罗沙)我国劳动合同签订率显著提高,合同期限短期化现象明显改善。截至2010年底,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比2007年底提高6.3个百分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24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时作上述表示。
报告指出,根据广东省抽样调查显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1年以下期限的劳动合同所占比例从60%降到10%以下,3年左右期限的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占比例从30%提高到80%以上,劳动合同内容进一步规范。
报告同时指出,我国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10年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的当期有效集体合同92.1万余份,覆盖职工1.14亿人,分别比2007年底增加83.5%和76.5%。集体协商的开展和集体合同的签订,推动了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一些参加协商的职工代表反映,通过集体协商,工资报酬有了明显增长,劳动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劳动关系矛盾得到缓和。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还促进了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随着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提高,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缴费等法定义务的情况明显改善,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显著上升。截至2010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比2007年底增加27.7%,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增加31.7%,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增加32.7%,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增加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