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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数据泄密背后凸现利益驱动 通过买卖股票牟利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5日 07: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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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华伟制图

  10月24日,国家保密局、最高检通报了国家统计局干部孙振、中国人民银行干部伍超明等泄露涉密经济数据案件查办情况。

  去年5月以来,我国国家宏观经济数据屡遭泄露,严重影响了经济安全和金融市场正常秩序,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是谁泄露了涉密经济数据?背后存在何种利益驱动?如何加强保密管理?

  2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保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杜永胜,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李忠诚介绍了重要涉密经济数据泄露案件的查办情况,并剖析背后原因。

  九种重要数据遭泄密

  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6件6人,其中两起泄密案审结

  李忠诚介绍,本次查处的泄密案件中,遭到泄露的国家宏观经济数据包括9种,分别是:工业增加值、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GDP、全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消费品零售总额、人民币贷款增加、广义货币同比增长(M2)、狭义货币同比增长(M1)等。

  今年2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了立案侦查。目前,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6件6人。其中,孙振故意泄密案、伍超明故意泄密案已经审结。

  据介绍,被告人孙振在担任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副主任及局领导秘书期间,于2009年6月至2011年1月,违反保密法规定,先后多次将国家统计局尚未对外公布的涉密统计数据共计27项,泄露给证券行业从业人员。经鉴定,上述被泄露的统计数据中有14项为机密级国家秘密,13项为秘密级国家秘密。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孙振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在另一起泄密案中,被告人伍超明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工作期间,于2010年1月至6月,违反保密法规定,将其在价格监测分析行外专家咨询会上合法获悉的、尚未对外正式公布的涉密统计数据共25项,向证券行业从业人员魏某、刘某、伍某等15人故意泄露224次。经鉴定,上述被泄露的25项统计数据均为秘密级国家秘密。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伍超明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孙振、伍超明两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六起泄密案均存利益驱动

  通过买卖股票牟利,获车辆使用、有偿讲课等好处

  据杜永胜介绍,检察院机关查明,在6起泄密案件背后均有利益驱动。

  据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有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和证券从业人员“合作”,将涉密宏观经济数据泄露给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证券机构从业人员指导其买卖股票、牟取利益。

  有的犯罪嫌疑人虽然没有从泄露数据的行为中直接获利,但得到了诸如车辆使用、安排有偿讲课等其他方面的好处。

  杜永胜说,犯罪人走上泄密违法犯罪道路,根源在于泄密者保密意识淡薄,特别是保密的法制意识淡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