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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卫生部门重申:母乳不可当成产品在网络贩卖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5日 10: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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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2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卫生署”医事处处长石崇良今天表示,母乳不能当成产品在网络上贩卖,卫生部门准备朝把母乳当成食品的方向,以“食品卫生管理法”管理。

  “立委”黄伟哲在“立法院”会议上质询台湾卫生部门对于母乳在网络上贩卖的态度,“国健局长”邱淑媞表示,妈妈哺育母乳,除了营养之外,亲子关系也很重要;“国健局”不鼓励把这件事商业化,亲子关系自然最好。

  石崇良会后受访时表示,母乳不能当成产品在网络上贩卖,因为无法控管质量;他举例,有些药物会透过乳汁传递,如果网络上购买,不知道提供乳汁的母亲有没有服药。“卫生署”准备朝把母乳当成食品的方向,以“食品卫生管理法”管理,没经过登记不能公开贩卖。

  石崇良说,的确有母亲会乳汁不足,如果是认识的人之间提供母乳,因为清楚彼此的健康问题,不在“卫生署”管理的范围内;另外像是有些医院会建置母乳库,一方面这是无偿使用,而且母乳的安全性会经过医院筛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