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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与立陶宛克莱佩达港正式签署友好港协议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5日 15:0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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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在成都召开的第二届亚欧交通部长会议上,在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洪峰的主持下,青岛港与立陶宛共和国克莱佩达港建立友好港关系,双方签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港与立陶宛共和国克莱佩达港建立友好港关系协议书》。国家副总理张德江、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立陶宛交通与通讯部部长马休利斯出席签约仪式。

  青岛港与克莱佩达港自2003年9月开始友好往来。2009年交通运输部李盛霖部长曾亲率青岛港董事局主席、总裁常德传到立陶宛出席首届亚欧交通部长会议和亚欧交通发展论坛,专程访问过克莱佩达港,并积极促成两港缔结友好关系。

  青岛港是具有119年历史的国家特大型港口,是世界第七大港,我国第二大外贸口岸,与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5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克莱佩达港濒临波罗的海,系立陶宛第一大港和唯一的不冻港,是立陶宛对外进出口物资的集散地和转运站,是波罗的海地区交通运输动脉上的重要港口。此次签约,将进一步加强两港之间的业务往来和技术交流,为推动建立亚欧更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发展两国贸易和航运事业发挥重要的作用。今后,双方将在建设低碳港口方面开展深入交流与合作,共同打造绿色港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