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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产权成硬伤 以房养老在中国或"水土不服”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5日 15: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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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宣布将试点“以房养老”业务,这样一种在国外颇为流行的养老方式是否能在中国顺利施行,分担目前日益严重社会养老问题?新民网记者今天(10月24日)就此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他们普遍认为若无法解决产权问题,将难以真正施行。

  据了解,北京市民政局在10月21日发布的“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中,首次提出了“以房养老”的概念,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所谓“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实际上北京这次的试点并非内地首创。早在五年前的2006年,上海就进行过类似的尝试——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曾试推过“以房养老”模式,但却面临水土不服、无人问津的窘境。最终,因真正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很少,不得不停办该业务。

  上海乘星行行销服务机构总经理李骁在接受新民网独家采访时一针见血地表示,70年产权是西式“倒按揭”方式以房养老的“硬伤”,而相关部门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的不够,是造成这项尝试在上海不了了之的重要原因。

  他表示单从本身来说,“以房养老”谈得上是一个非常好的方式,的确可以帮助解决中国目前越来越严重的养老问题。但国内外最大的区别在于,目前我国的房屋并非永久产权,而是有使用权限的,这就为这种“倒按揭”的以房养老方式设置了最大的障碍。产权到期后如何处理可以说决定了银行、保险公司进行这项业务的风险,制约了他们参与这项业务的热情。“金融机构以这种方式获得房产,往往年限已所剩无几。”

  李骁的这种看法得到绝大多数业内专家的支持。著名房地产专家蔡为民也向记者指出,目前我国在产权到期后如何处理方面仍处于“灰色地带”,虽明确了住宅可自动延期,但如何延期是否需要另行收费,且如何征收等都未能明确。而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开展这项业务是作为商业行为来经营,自然会对盈利水平和风险高低有所要求。“这些问题一天没有明确,该项业务就很难全面铺开。”

  蔡为民还指出,除了产权外,以房养老的管理机制问题也是目前尚未解决的盲点。比如老年公寓由谁来负责管理、谁来进行监督都是需要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协商解决的。因为从根本上来说,采取以房养老模式的老人过世的越早,银行、保险公司获得的收益就越大。“这其中就会牵涉到道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