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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业主围攻售楼处买单:市场or调控?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6日 07: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企业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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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青年报》10月24日报道,10月23日,上海嘉定区一处楼盘因大幅下调房价,引发已购房业主不满。媒体称上百名业主包围了售楼处,售楼处内部一片狼藉。部分业主称由于降价,房子还没入住已经损失了数十万,接近总房价的三分之一。部分业主还声称房产商的降价行为系“价格欺诈”。

  十一期间,全国各地楼市销售低迷,开发商为了资金回流,对商品房进行打折促销,遵从市场规律,也没有违反法律,为何会引起部分购房者的围攻?开发商有没有义务为业主找回差价?谁会为业主围攻售楼处买单?

  业主围攻售楼处,主因是“买房行为”造成了他们的资产贬值,正如部分业主所称,“房子还没入住已经损失了数十万”,房价下降打破了他们“中国房价只升不降”的心理预期。

  有专家为,在市场经济中,消费者买房,开放商降价本来就是市场行为,与其它商品生产销售一样,除非在购房之初的合同上就有列明,若遇到房价下跌,开发商需要补偿购房者的差价损失,否则开发商没有为购房者包底的义务和责任。

  买房和卖方都属于双方自愿交易,从商品经济的角度看,要各自承担属于自己范围之内的风险。面对房价缩水,购房者去找开发商要说法,讨补偿,于理,说不过去;于情,表示理解,毕竟近期房价的下跌不仅仅是市场行为,也有政府宏观调控的影响。

  在国八条、限购令、房产税等国家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下,中国房价调控逐渐走出十字路口,略有成效,逐渐步入下行周期轨道。政策的调整对于以投资为主,没有发现房市变化趋势的购房者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面对房价缩水、投资亏损,部分业主以此为理由,表达不满也可以理解,但围攻开发商略显荒唐。

  在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的背景下,房价下降是大势所趋,上海等多处楼盘降价引发前期购房者不满只是开始,让开发商单独承担房价下降的“余震”,实在是说不过去。政府部门应该根据法律规定加以制止类似围攻事件的发生。同时,消费者要有投资的风险意识,而不是以非理性的手段托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