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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报原总编辑刘允洲涉嫌受贿,并为浙江横店圆明新园项目获得土地审批提供帮助。今天上午,头发花白的刘允洲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时,自称其收的钱是“顾问费”,而他所谓的顾问服务,就是随意提些建议。
刘允洲今年64岁,被捕前系国土资源报原总编辑、巡视员,他曾担任过中国土地报社社长。据检方指控,刘允洲于2007年间利用担任国土资源报社巡视员的便利条件,通过时任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松林职务上的行为,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圆明新园项目违反国家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审批提供帮助。为此,刘允洲收受横店共创共有共富共享委员会主席徐文荣给予的人民币180万元。
这180万元是什么钱?刘允洲在法庭上说,有80万元是徐文荣来北京时,在燕莎下边的宝马销售店直接给他订了辆宝马X3,当时徐文荣交了订金10万,并给了他一张卡,卡中有70万元。等车到北京后,刘允洲去交钱提了车。至于另外100万元,则是徐文荣聘他为顾问,年薪100万。“我的理解是,既然是给我的年薪,这些钱就是我的,我就可以随便花嘛,所以有些钱我就用在家里开销上了。”
那么,刘允洲为徐文荣提供了哪些“顾问”呢?他回答说:“我就是随口提了些建议,并在公司组织新闻发布会时,帮着找一些记者什么的。”
其实,在行贿者眼里,刘允洲最大的“顾问”价值,还是其关系网。在回答公诉人的问题时,刘允洲承认,他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松林不但有工作上的交往,而且私交比较好。在徐文荣申批横店圆明新园项目时,刘允洲介绍徐文荣和王松林认识,并把王松林请到横店考察该项目。事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违规批给横店圆明新园项目300亩耕地。刘允洲表示:“这些地怎么批下来的,是否违规我不知道,但横店确实是文化产业的典型,取得地是正当的,省厅应该支持,省政府也是支持。另外,能请到王松林,也是我的面子。”
拿到地后,浙江横店宣布要投资200亿元,以1:1的比例复制圆明园。此事引起了国土资源部的重视,经调查发现,该项目全部6165亩土地中,有3096.6亩土地不符合横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包括基本农田1057.4亩。随后,该项目被叫停。
刘允洲在自我辩护中声称上当了,他说不知道要给横店办这么大的事,才收了钱当了顾问。等到批土地的时候,他又想,不就是介绍个人吗。于是就把王松林请到了横店。
据检方指控,除了在横店项目中收受贿赂外,刘允洲还于1997年至1999年期间,利用担任中国土地报社社长兼国家土地管理局宣传中心主任、中国国土资源报社社长的职务便利,接受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国海的请托,为该公司承揽上海地产项目并获得国家土地管理局对该项目示范小区的命名提供帮助。为此,刘允洲收受吴国海给予的住房一套,经鉴定价值59.02万元,后刘允洲支付房款12万余元。
此外,刘允洲还于2003年至2004年5月期间,利用担任中国国土资源报社总编辑的职务便利,为北京时代东华公司投资拍摄影视剧提供帮助。为此,刘允洲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周德钧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
今天有数十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了此案的审理。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