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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10月2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时表示,我国住房保障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六个:一是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二是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有待提高;三是分配和运营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四是建设资金筹措和征地拆迁压力比较大;五是顶层设计不够;六是法规建设滞后。
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小组审议时,很多委员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胡彦林委员建议,要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的法规制度建设,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离不开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要做到依法融资、依法规划、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康发展。
李祖沛委员提出两个建议,第一,保障房应该优先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问题。第二,要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工作,确保保障房真正能够公平、公正地分配,使低收入的困难群众真正得到救济、照顾。
邹萍委员根据提前调研走访提出两个建议,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任务重,地方配套资金筹集困难。建议国务院协调有关各部委办局,出台对经济发展滞后的偏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资金投入的规定,按照上报的项目,总体投资计划要求全额安排资金。
二是住房保障机构比较薄弱,不能适应繁重的工作任务。建议国务院统一协调,解决住房保障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最好能够实现建管分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障性住房工作当前最重要的是要建大量的廉租房和公租房,并且只租不售,形成不断周转、退出的良性机制,低收入群体收入条件转好,有能力改善住房条件时,就要及时退回廉租房。
在汪玉凯看来,国家把大量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分派给地方政府,在当前市场行为不规范的情况下,应谨防形成“大跃进”式的政绩运动,更应该防止权力寻租。他表示,保障性住房今年建设1000万套和“十二五”期间建设3600万套的目标和任务,很容易为权力寻租提供空间,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会致使出现“豆腐渣”工程。这一点国家尤其要及早作出防范。
汪玉凯告诉记者,保障房建设要矫正思路,经济适用住房应不建或少建,与廉租房相比,经适房是一次性受益,曾经出现的经济适用房被有钱人大量买去被公众非议,是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工作需要认真反思的。
他还建议,应从实际出发把全国各个城市的保障房需求底数摸清楚,首先要保障最低收入家庭的需要,政府需要保障的最低收入层面的城镇居民、家庭占多大比重,在数量上保持平衡而不是给每个省市平均分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