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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秘书长韩峰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设立独立、客观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二是需细化退换车等部分条款;三是明确职责归属,单列经销商为责任方不妥;四是应增加消费者协助义务,比如如实提供维修证明等,防止恶性索赔。
九易其稿、一拖七年的中国汽车“三包”政策,这次真能出台吗?昨天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就《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召开首次立法听证。
在昨天时长两个半小时的听证会上,人数过半的消费者代表渴望延长整车“三包”有效期。
消费者代表发言踊跃
昨天下午参加听证会的有:8名消费者代表,丰田、现代、长城、东风、大众5家汽车生产企业,以及汽修公司及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会等代表。现场争论的几大焦点包括:“三包”时间能否延长?应该由谁来举证?第三方鉴定机构是否权威?
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发言最踊跃,他们认为:《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两年整车“三包”有效期太短,另外如遇汽车需修理或退换,鉴定费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经销商代表则表示:《征求意见稿》将经销商作为第一责任方不妥当,因为汽车质量出问题,主要责任应该在厂家,同时消费者也有协助取证的义务。而作为“问题车”的“娘家人”,车企这回态度相对谨慎,代表称:希望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汽车“三包”鉴定机构,一旦消费者与厂商发生纠纷,由这个机构来明确责任方。
两个阵营代表“买”“卖”
“三包”是指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目前,我国已将电脑、电视、空调等20多种产品列入“三包”。但作为世界第一的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我国至今还没出台汽车“三包”法规。
就汽车“三包”对立的买卖两大阵营,各自的代言人分别是中消协和中汽协。中消协秘书长杨红灿表示,汽车“三包”政策出台已经时机成熟,这次征求意见稿的亮点是明确了哪些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以及给予补偿的问题。而反对方中汽协秘书长董扬则认为,目前出台汽车三包政策过于简单,规定依旧存在漏洞,会面临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
“包退”之事最难执行
据最新网调显示:就此次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40.86%的网友最关注“整车三包有效期不低于2年或4万公里”;34.91%的网友最关注“购车30日内出现问题可退货”。有超过一半的网友认为,三包政策中最难执行的是“退货”,因为按照4S店的说法:“‘新车’一买就变‘二手车’,只能修不能退。”
尽管《征求意见稿》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但“有总比没有强”。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明俊律师认为,汽车“三包”政策出台,将避免“牛车拉宝马”“当众砸奔驰”现象。 本报记者 胡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