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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29日电 2011(首届)中国保障房发展高峰论坛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
图为远洋地产行政总裁李明在对话环节发言。新华网 陈竞超 摄
[杜跃进]谢谢莫总裁,正好下面两位也是搞房地产开发的,我们也继续讨论这个话题吧。作为商品房的开发商我们如何在商言商,我们保障房的建设确实有些地方出现了质差价低的情况,那下面我们请远洋地产李明总裁来谈谈这个问题,你们正好在北京,我知道你们在西部开发了很大一片商品房,现在又在北京开发保障房,想听听你们的体会。
[远洋地产行政总裁李明]应该说远洋地产主要的业务还是在商品房,在北京我们从事了两个保障性住房的项目,一个是限价房和廉租房,也是北京规模最大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另外一个是公租房,也是北京第一批投入使用的公租房。做这两个保障性项目,因为它本身的经济性比较差,但是在土地招拍挂的过程中以及市场的土地供应过程中已经考虑了,作为开发商来讲就是要坚持责任感,保证能够与商品房按照同等的质量去开发建设,这么长时间下来以后感到客户还是比较满意的。
借这个机会就保障性住房建设讲几个观点:首先,我认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应该简化,到底建什么样的房子,建公租房就建公租房,建廉租房就建廉租房;目标归地方设就归地方设,归中央设就归中央设。最初保障房建设是作为整个房地产调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到了今天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当作为一个独立的政府目标来进行研究。实际上房地产调控应当站在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大前提下去考虑市场调控问题,这样构建政策就合适了。
其次,一定要坚持“市场”这两个字,“双轨制”的基础是一个基础——市场经济,构建、承载的是一个目标——保障整个人民住房体系这么一件事。保障性住房建设一定要坚持市场主体这一基本原则。从目前来看,无论是从土地供应还是建设、管理、分配,不坚持市场效率就都不会好,从事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人要自己讲责任,如果保障性住房是最有盈利的一个行业一定会发展得快,你不让他盈利也不现实,只有盈利最好的企业才能盖出最好的房子。总的来说,所有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的政策和方法都要坚持市场为主体的原则,这是不可回避的事实。
最后,政府的角色问题。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有原则:百姓买账、政府买单,这也要清清楚楚地制定清楚。我们制定一个目标不会花太多的时间,让公众、让人大、让财税部门研究好这个钱到底谁给,盖什么样的房子,磨刀不误砍柴功。把这个设计做好了才能更有利于建设。谢谢各位。
[杜跃进]大家的掌声说明李总说了大实话,李总的主要观点我觉得可以概括为“好事要办好”,讲到我们的概念、目标、责任,钱从哪里出都要明确,政府的责任是什么?企业的责任是什么?政府买单买什么单?企业还是要按效率、按市场办事,才能使我们保障房的建设真正达到预想的目标。下面我们请马强副董事长也来谈谈你们企业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