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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源陷维权纠纷 公共会所归属惹争议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1日 09: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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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北唯一一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天地源,源于其开发的“天地源·枫林绿洲小区”(以下简称枫林绿洲)会所的产权归属和260万元的公共收益问题,被业主指责利用公共区域牟取不当收益,由此陷入一场维权纠纷。

  该小区一位李姓业主对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小区公共会所被天地源公司给租给一家公司,该会所的装修工作已经开始。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上述问题向天地源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宇进行求证,被告知其并不清楚上述事件,会在询问相关部门之后进行回复。随后,天地源公司人士来电告知,该公司下属的物业部门会对上述纠纷召开媒体发布会,进行统一说明。截至发稿前,暂未能得到天地源公司对上述纠纷的进一步说明。

  会所产权惹争议

  由于会所的产权归属问题,成为天地源公司与枫林绿洲业主矛盾的导火索。在业主发现天地源公司将“公共会所”对外租赁后,遂对天地源公司提出了抗议。

  在抗议行为之后不久,天地源下属的物业公司就在小区内张贴了一封 《致全体业主书》,其认为枫林绿洲会所的产权归属于天地源西安公司,公司有权将会所对外租赁,其租赁为合法行为。

  “产权证上写的很明白,产权人就是天地源西安分公司,性质用途为会所。”天地源物业综合管理中心负责人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强调,会所自小区规划之初就是独立建筑,拥有独立产权,并非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

  对此,枫林绿洲业委会负责人并不认同,“天地源认为会所归其所有,就应该向全体业主公示整个小区的原始规划图、会所独立土地证及实测报告,证明会所土地购置及建安成本未摊到业主购房成本中。”

  有关小区业主要求开发商公布原始规划图的做法,陕西泓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勇表示,谁投资谁受益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因此按照小区的原始规划设计用途,如果会所用途是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的任何一种,会所产权就属业主所有。截至发稿时,天地源公司未出具上述小区的原始规划图。

  260万元公共收益存疑

  据业委会负责人介绍,2009年11月,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一直要求天地源公司向全体业主公开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经营收益账目,该要求一直遭到拒绝。

  经过多次交涉,天地源下属物业公司发布说明:截至2011年6月30日,该小区公共收益及车位收益,累计260余万元。

  对此,业委会认为,小区公共部位的收益属全体业主所有,未经业主合法授权,天地源公司无权从该收益中支取任何费用。物业把钱到底花哪了,应该向业主明示。业委会要求物业移交这260万公共收益的要求也未能满足。

  对于上述问题,天地源物业综合管理中心的负责人表示,“按照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条列,公共收益物业会独立建账,不会随便乱用。至于260万的公共收益要移交的话,应由全体业主大会来协商决定,而业委会并没有召开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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