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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作为新时期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已经颁发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了高等教育、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重要方面的发展任务,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深圳教育体系。
高等教育:2015年高校在校生达到15万人
教育规划纲要把高等教育作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提出扩大规模与提升质量并重,实现高等教育跨越发展。到2015年,高校在校生达到15万人,2020年达到20万人。抢抓机遇建设新高校,到2020年,规划新建2至3所本科以上高校。
教育规划纲要提到,要不断提高深圳大学办学水平。深化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加大高水平师资队伍引进和培养力度,建设一批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不断增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努力建设成为立足深圳、面向国际、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
教育规划纲要还指出加快建设南方科技大学。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的内部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争取成为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校。聚集一流人才,实施精品扩展战略,把南科大建设成为国际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成为我国重大科学技术研究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高中教育:加快全寄宿制普通高中规划建设
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进一步扩大高中优质学位。加快全寄宿制普通高中规划建设,优化高中布局。支持优质公办高中扩大规模,鼓励优质民办高中集团化发展,扶持民办高中创建等级学校。到2015年,完成11所普通高中新改扩建工作,新增学位2.5万个。
促进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适度融合。在普通高中探索开设职业指导课程,引导学生增强职业意识,进行人生规划。职业高中要重视学生基础文化素养培养,增强学生持续发展能力。
义务教育:逐步提高原经济特区外公办学校比重
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到,要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标准化配置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实行统一的日常运行经费生均拨款制度。推进优质学校对口扶持相对薄弱学校专项行动。逐步提高原经济特区外公办学校比重。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平等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在教育规划纲要中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幼儿园。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并举的幼儿园举办体制,提供收费合理、质量有保障的学前教育基本服务。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到2015年,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到5%以上,全市95%以上幼儿园达到规范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