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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等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是我国的第一大税种。2009年,我国对增值税进行改革,允许企业缴纳增值税时抵扣其购进项目所含增值税,相关企业税负有效降低,但这项改革主要涉及制造业,服务业仍然征收营业税。
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的破冰,是我国结构性减税迈出的重要一步。从国际经验来看,绝大多数征收增值税的国家都是对货物和劳务共同征收增值税,可以说,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一个方向,有利于税制完善。随着这一改革今后逐步向全国推开,对相关企业、相关行业等带来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营业税是比较便于征收的税种,但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只要有流转环节就要征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现象越严重,这不利于分工细化。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允许抵扣,将消除重复征税的弊端,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刘尚希指出,此次试点税率比以前有所降低,这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也是减税。
目前我国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主要集中在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专家指出,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看,将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不利于服务业发展。另一方面,企业外购服务所含营业税无法得到抵扣,企业更愿意自行提供所需服务而非外购服务,不利于服务业的专业化分工和服务外包的发展。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此次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的设计也体现出我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决心。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易中舸说:“此次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与民生息息相关。产业升级要依靠服务业,增值税改革试点能够更好地提升服务水准,吸引更多有经验的机构进入服务行业,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转型。”
近日,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意见,要求“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增强流通在扩大消费中的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家认为,交通运输业与物流密不可分,增值税扩围有望降低流通成本,促进流通业分工细化,进而提振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