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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11月3日电(记者胡作华)中国开展渔业互助保险工作18年来,已累计承保渔民578万人(次),承保渔船36万艘(次),提供风险保障3850亿元人民币。这是记者3日从此间召开的“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座谈会”上获得的信息。
农业部副部长牛盾表示,渔业互助保险为促进渔业产业发展、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渔区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些年来,渔业互助保险累计为7046名死亡(失踪)渔民、44700多名受伤渔民、44400多艘全损或部分受损渔船支付经济补偿金12亿元人民币。
20世纪90年代初期,农业部为了提高渔船船东的防灾抗灾能力,保障渔业生产稳定发展,解决中小型渔船投保无门的窘境,主导成立了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2007年7月更名为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主要开展渔船财产和渔民人身意外互助保险。
2005年,浙江省率先在全国启动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开创了政策性渔业保险制度探索的先河。2011年,浙江省互保费预计将超3亿元人民币,承担风险保额500多亿元人民币。
“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座谈会”由农业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座谈会上,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理事长王朝华等人回顾了渔业互助保险发展历程和成功实践,东京海洋大学教授娄小波介绍了日本渔船保险制度和渔业互助保险制度的特征及机能,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结合中国渔业互助保险发展实际,提出了完善和发展渔业互助保险制度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