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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我们这样一个日益融入世界、一举一动引起国际关注的国家,居然有24家航空公司以未提前告知、未提供相关医疗证明等拒载残疾人。其中,居然还有13家规定有权拒绝承运“可能引起其他乘客不适或反感”的残疾人。(《京华时报》11月2日)
这个由一家民间公益组织发布的国内首个《残疾人乘机状况调查报告》中透露的消息,让我们看到残疾人在国内飞机出行时遭遇如此不公待遇。显然,这是航空公司把国家政令硬生生执行走样的一个范例。因为据国家《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试行)》,并不要求所有残疾人都提前告知,只规定了两种特定类型的残疾人需提供医疗证明,同时还明令禁止歧视残疾人。
“可能引起其他乘客不适或反感”,即是这种赤裸裸的歧视。然而,与其他一些行业和个人歧视残疾人有所不同的是,这次航空公司捎上了第三方――乘客。这种以乘客的意志为转移的歧视背后,实质则是歧视矛盾的转移。因为看起来好像是乘客的意志决定残疾人是否乘机,但实际上决定权还在航空公司手里。道理很简单,残疾人乘机不可能每次要搞一个乘客投票,即使一个乘客的不适或反感也不能代表大多数乘客的意愿,最终还是航空公司说了算。
分析起来,拿乘客的意愿说事仅仅是航空公司拒载残疾人的借口而已。因为,在我们的社会里,已经鲜有人会歧视残疾人,正常的人怎么会对残疾人的同机而感到不适或反感呢?那些出语不逊或举止粗鲁的健全人倒会常常带给乘客以不适或反感,按照航空公司的逻辑也应该拒载的怎么就不去拒载呢?即使有个别乘客对残疾人同机而感到不适或反感,那么,个别乘客的这种歧视行为或许已让其他乘客“感到不适或反感”,航空公司又怎么不去把个别乘客请下飞机呢?退一步说,真的有乘客歧视残疾人同机,他也无权决定残疾人的出行自由和权利。
思来想去,也许是这样两个方面的短视,让航空公司有此陋策:一是从成本考量,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成本要超过普通乘客;二是担心残疾人乘机容易出现意外伤害,会增加理赔的麻烦。但愿这仅仅是猜测。不过无论如何,航空公司都不仅要从制度层面消除歧视残疾人的壁垒,更应当在执行层面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方便。比如,特设适合残疾人乘行的可改装坐位,提前告知则可成为提前改装坐位的契机。如此残疾人乘机才能方便安全又舒心。
时代已经进步如斯,残疾人参加各种活动、出入各种公共场所都已基本实现无障碍了,我们的社会都已以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方便为价值理念和行为标准了,航空业怎么还会有如此落后沉重的规矩?怎么就不思与时俱进、公然给残疾人设障?怎么就如此漠视残疾人的正当出行权益?还是趁早更正,更多着眼残疾人的正当出行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更安全更方便更舒心的服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