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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烟台境内高速公路全程测速,荣乌、沈海、威青三条高速公路上,分布着10处摄像头,不仅能检测车辆在这一点位的速度,还能计算出
车辆在这一区间的平均速度,只要有一个结果超过限速,就按照超速处理。昨天一天时间,就有近500辆车因为平均速度超过限速违章。
上路车均要拍两张照片
数据确定是否超速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荣乌高速公路绕城监控卡口处,高清摄像头闪个不停,每个摄像头负责一个车道,将来往的车辆抓拍下来。来往的车辆见到摄像头都明显减速通过。遇到监控点减速慢行,过了监控点再加速行进,以前,这是不少司机在高速公路上投机取巧的做法。不过,这种做法以后行不通了。
记者在烟台市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监控中心看到,荣乌、沈海、威清三条高速公路上,有10处区间测速点,可进行同方向任意两点间的区间测速,分别设置在莱州、招远、龙口、蓬莱、牟平、莱州、栖霞、绕城等地。
在系统平台上,记者看到,一辆黑色奔驰从龙口刚进入高速公路时,测速点就传来一张照片,上面显示的时间是9:27,经过蓬莱测速点时传来第二张照片,时间显示为9:46,第三张照片是前两张的合成。自动生成的数据信息显示,车辆在这一段路程的平均速度是144km/h,而这一区间的最大限速为120km/h,超速比例为20%。车辆、车主信息以及违章数据经过人工核对,不存在套牌、遮挡牌情况后,上传到违章平台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进行相关处罚。
每天近500辆车被“抓”
多是司机耍“小聪明”
高速一大队副大队长于振辉告诉记者,区间测速前实行的是定点测速,“2010年9月份,我们在高速公路上安装了10处监控点,刚开始的时候日均查处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驾驶车辆接听拨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800余起。”于振辉说,交通事故数量大大降低。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查处的超速车每天平均为370辆左右,“不是遵守交通规则的多了,而是驾驶员熟知测速点的位置,往往在临近固定测速或监控点周边地段刹车减速,经过监控点后继续超速行驶,逃避了处罚,也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隐患。”于振辉说,2011年,公安部颁布了《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烟台10月18号起试运行。
于振辉告诉记者,区间测速试运行后,每天查处的超速车辆平均在470—480辆之间,“也就意味着,这将近500辆车,大部分都是见到摄像头才减速,在高速路上耍‘小聪明’的。”于振辉介绍说,机动车在经过高速公路同方向任意两个相邻点时,卡口系统可以记录车辆通行的位置和时间,通过两点间的距离测算出车辆行驶的平均速度,如果超过限速标准,系统将进行自动记录取证。
“一切规定和出发都是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相信过不了多久,超速车数量会再次降下来,说明驾驶员已经习惯了区间测速。”于振辉说,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只要上了高速路,就要时刻绷紧安全弦,不要为了节省一点时间,造成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