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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做客中国经济网《经济热点面对面》栏目(中国经济网 记者王岩/摄)
易宪容:因房价大跌而不能退房者,活该!
最近,随着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退房潮”现象的出现,很多网友开始提出一个问题,老百姓拿一生积蓄买来的房子是否可以按照“三包政策”要求退货。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和伟业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经理程浩业做客中国经济网《经济热点面对面》栏目时表示,如果有人要退房的话,应该按照合同规定办理。
易宪容指出,如果有想退房的,首先要看退房的目的是什么?是因为价格跌了的原因?还是由于开发商有欺诈的行为?购房合同上其实已经清楚写明了退房的条件,如果开发商存在欺诈的行为,没有按照合同办理,购房者可以到法院打官司要求退房。但是,不能因为房价降低了,就要求退房,这是不合理的诉求。购房者在房价非常高的时候非要买房,现在房价跌了,那么亏损就只能自己承担。比如过去200万买的房子,现在跌到20万,那就是活该。
程浩业表示,因为房价降低导致购房者的资产缩水,购房者这时候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退房需要考虑合同问题。因为开发商和购房者是在公平、自愿基础上签订的购房合同,那么这个合同就是受合同法保护的,双方应该共同遵循。
程浩业提醒广大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之后一旦出现了交房时间延误、各项证件不匹配、房屋主体结构出问题、实测的面积误差过大等任何问题,都应当走正常的诉讼程序,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一些业主通过激烈的方式打砸抢售楼处的行为,已经不只是市场问题了,而是涉嫌违法的问题。(记者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