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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实业: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的环保措施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8日 11: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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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君实业的产品属于机械行业中的水泥、矿山专用设备制造细分行业,不属于国家环保部门认定的重污染行业。公司生产经营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有焊接烟尘、粉尘、生活与生产废水、施工与生产噪声、固体废弃物(金属边角废料)、油雾等。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GJ25.1-89、《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7-87等国家相关规定,各项指标都符合环保标准。2008年-2010年,公司环保投入的金额分别为2.81万元、1.76万元、2.78万元,主要为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由于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未购置重要的环保设备,未来公司的环保支出主要为固体垃圾和污水处理费。

  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采取的环保措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011年1月5日,成都市武侯区环境保护局对本公司环境保护情况出具了无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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