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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居民海岛首颁使用权证书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9日 04: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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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杭州11月8日电(记者徐硙)8日,全国首个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落户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旦门山岛,我国开启依法用岛新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规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经过依法批准可以取得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权利。国家海洋局于今年4月12日公布了我国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涉及辽宁、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等8省区,共176个无居民海岛。海岛开发主导用途涉及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农林牧业、可再生能源、城乡建设、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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