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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预付卡后商家提价 消协提示双方应有书面约定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0日 09: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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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昆明11月10日电(记者 关桂峰)近日,昆明市盘龙区龙泉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消费者办理某足疗店会员卡后,商家调高价格的投诉,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000余元。

  消费者郑先生于9月底在昆明市北市区某足疗店花4000元办了两张会员卡,当时商家的每次足疗价格为108元,商家还承诺每张卡再赠送1000元。然而,当郑先生再去消费时,商家告知其足疗价格已经上调为每次128元。郑先生认为不合理,消费者办会员时,商家应提前告知消费者不久之后就要涨价,于是到龙泉消费者协会投诉。

  龙泉消费者协会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商家认为,郑先生办会员卡时,正值他们举办周年庆优惠活动,承诺的是每张卡赠送1000元费用,但并没有承诺不调价。经消协协调,双方达成协议,由商家按每张卡的使用次数,每次返20元打到消费者会员卡上,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000余元。

  龙泉消费者协会认为,不少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为了招徕顾客,纷纷销售预付费卡,结账时可以打折,这一做法成为行业通行的经营模式。近来有关预付卡的投诉较多,而多数消费者与商户之间没有任何合同约定,为维权带来了很大困难。消费者办卡时应要求与发卡商家签订规范合同,对卡内费用的使用等相关细节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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