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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继北京多家直营店集体关张之后,著名民营连锁书店光合作用书房再次遭遇“寒冬”。近日,北京正清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供货商共同起诉北京光合作用书房的经营主体——北京光合作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合作用公司”),要求其支付拖欠的货款共计60余万元。目前,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了这4起案件。
北京正清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原告诉称,他们与光合作用公司之间均签有《图书经销协议》,四原告按合同约定,分批量向光合作用公司下属的多家光合作用书房供应了大量图书,累积货款共计60余万元。自今年10月起,光合作用公司开始拖欠图书款,四原告多次与光合作用公司沟通,但其工作人员均以种种事由予以推脱。
四原告认为,光合作用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且给四原告造成了重大损失。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