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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否认通过民政部门下发通知索捐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4日 07: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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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陈荞)昨天,微博上盛传中国红十字会通过各地民政局下发通知索捐,中国红十字会称该消息属谣言。北京市民政局也称,红会和民政是不同的系统,红会不可能通过地方民政发文。

  近日,一则关于中国红十字会的消息在微博上流传广泛,多位知名人士也予以转发。该消息称,“由于受郭美美及卢俊卿事件影响,红十字会7、8月份捐款严重缩水,9月红十字会通过各地民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单位企业职工按工作年限进行捐款,标准为工作一年100元,工作两年200元,以此类推。如有不捐,单位须从职工工资里扣,该规定暂于普通职工中执行。”

  记者查询得知,从今年8月份开始,上述“谣言”就开始在微博上流传,今年9月份,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曾对媒体称该消息不实。

  昨日,记者再次联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秘书长王汝鹏,他明确表示该消息是谣言。王汝鹏说,红十字会和民政部门是两个互不隶属的组织体系,“民政部门怎么可能为没有隶属关系的红十字会发文募捐呢?”他表示,中国红十字会一般只会在特重大灾害发生时才向社会发出募捐呼吁,绝不会以发文件的方式要求单位职工捐款,红十字会也不可能具有这种强制性的行政权力。他称,造谣者如果不是无知,就是别有用心。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未接到要给红会捐款的通知,也未听说红会通过民政部门发文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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