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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已提前进入"大寒" 今年底谨防"欠薪潮"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4日 09: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海峡导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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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全国多地的楼市价格出现松动,开发商的日子似乎是一天比一天难过。尤其是到年底,很多开发商都有大笔要支付的建筑和材料费用,由于实在拿不出钱,大连一些开发商甚至开始用房产抵债。(11月13日“中国广播网”)

  “小雪”未至,而房地产业已提前进入“大寒”。一面是,今年全国要开工1000万套保障房;一面是,全国潜在库存商品房100亿平方米压顶楼市;而且,中央政府房地产调控基调已从“抑制快速上涨”变成“回归合理”。可以预见的是,2012年春节前后到上半年,“四面楚歌”之中,相当一部分房地产企业将“资金断流”。所以,并非杞人忧天,笔者建议各地政府,应及早预防房地产业“欠薪潮”。

  “壶是借来的,酒是赊来的”,多年来,房地产业爱玩“赊借”,特别是在建筑上,多是建筑单位先垫资工程款。而2012年春节,很有可能,对于不少建筑企业职工来说,由于房产商的“上游断流”,面临大范围的“欠薪潮”。

  “大连一些开发商甚至开始用房产抵债”,这还算厚道的;前不久,有消息说,仅安徽有合肥、六安的房产商因资金链断裂而逃跑了。所以,2012春节前后,一旦遇上诸多房产商“跑路”,建筑商拿不到工程款,他们拿什么去支付工人工资?

  未雨绸缪,及早预防房地产业“欠薪潮”,各地政府须“两有”:一是“心中有数”,一个地方,有多少家楼盘正在“开发”,共有多少建筑企业及多少职工,这些建筑企业是不是在按时发放工资,其中有无拖欠?对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应该有“一本清册”;二是要有应对“欠薪潮”预案。不说房产企业“跑路”,退一百步说,即便是房产商 “用房产抵债”,有了房,在“买涨不买落”的当下,建筑商接手的房产也不一定就能及时出手;所以,不仅要求建筑企业要有足够的 “工资保障金”,地方政府也要有“垫付企业欠薪”的准备金。

  凡事预则立。见事早,并措施有力,2012春节前后,建筑行业就不至于发生讨薪的“闹访”、“堵路”等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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