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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市21年来取得成绩有目共睹,但其结构性缺陷也为中外金融家高度关注。其中,上市公司分红制度作为衡量股市吸引力的重要标志,越来越成为一个广泛的共识。
11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首次公开亮相之前,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有关分红制度的表态被认为是郭主席上任之初的“第一把火”。
应当说,上市公司分红问题并非没有得到管理层重视,而是由于我国股市内在的结构性矛盾阻滞了分红制度的成长。此次证监会明确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切中了要害。
回顾近三年来的分红状况,现金分红的稳定性、回报率是逐年改善的。现在公众对分红情况不满,一是以上市公司总体分红情况与成熟市场相比差距依然很大,一些公司即使盈利不小也甘当铁公鸡;二是创业板创立之初超募现象比较严重。
为此,证监会提出两大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的监管;二是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提升分红事项的透明度。
这些措施是十分务实的。因为监管者的责任是揭示问题、明晰主体责任,而不能硬性规定分红指标。究竟分多少红,从公司制度来说,是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来决策的,本质上是公司治理水平问题。
由于中国上市公司整体上处于业务扩张阶段,至少在5年内,让所有有盈利的上市公司将分红回报率提升到一年期存款利率之上,恐怕仍难实现。正是如此,提高分红决策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是这项制度的基础之基础。
有了这些透明的、强制性的制度,上市公司才能切实以业绩回报投资者。(董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