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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动第三批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申报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5日 10: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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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5日从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在连续两年引进两批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的基础上,我省从15日开始启动引进第三批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申报评审工作。申报单位可在12月15日前,按照有关文件和公告规定的途径,向省科技厅引进创新科研团队专项办公室申报创新团队,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进领军人才评审办公室申报领军人才。

  第三批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申报评审与前两批相比,有以下几个新特点:一是进一步明确产业化导向要求。要求注重人才成果并举,注重转型升级需要,注重产业化导向,重点引进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LED)、新能源汽车、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8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突出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二是明确申报对象来粤创新创业的有关要求。规定申报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入选后3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系已签订正式合同,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在2010年1月1日之后。自主创业的领军人才,首次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1年以上,3年以下,个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开始产业化。三是调整申报对象的年龄要求。规定申报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等顶尖人才年龄不超过65周岁。四是明确不接受重复申报。已入选我省前两批创新科研团队成员和领军人才,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列。五是团队评审增加实地考察环节。

  经评审入选的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都可以享受粤发〔2008〕15号文件规定的待遇。例如引进世界一流水平、对我省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科研团队,省财政给予8000万元至1亿元的专项工作经费。引进的领军人才,省财政提供每人5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10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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