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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评论员:11月9日,中央电视台的报道称,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披露,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因涉嫌价格垄断而正被调查。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人民邮电报》发表文章称,中央电视台有关对电信和联通涉嫌价格垄断的报道“混淆视听、误导公众、错误百出”。
对工信部属下媒体的激烈反应,中央电视台官方网站——中国网络电视台又有了回应,称“电信联通垄断事实确凿”。就此,一起国家机关调查下属企业是否存在市场垄断的调查,成了国家媒体和被调查企业关联媒体间的论战。
但是,实际上,不论有没有所谓的反垄断调查,不论有没有国家媒体与部属媒体间的激辩,中国的电信市场存在高度垄断这一事实,难道还是一个问题吗?在中国市场上,的确有许多行业性的行政垄断。但是,由诸多垄断存在的事实,却并不能得出因为A行业进行垄断,于是B行业就可以“顺理成章”地进行垄断的结论。因此,自我定位于“B行业”的电信企业,又何来“我好想哭啊”的那么大委屈呢?
早前几年,电信企业的市场垄断,一直是全国“两会”期间的热门话题。这个话题,可以轻而易举地凝聚除电信企业之外的所有人的共识。当然,来自“两会”的压力,虽不是市场的解决方式,但毕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电信企业的市场行为。这两年,也许是电信企业的“公关”,也许是“两会”关注焦点的转移,电信的市场垄断问题不再是“两会”的一个话题,电信企业真的过起了闷声发大财的舒心日子。
以北京为例,中国电信推出的最低档次的129元人民币包月512K的“我的e家”“套餐”,已经实行了几年,其价格不见任何松动。所以,当北京的电信用户听到外地的电信用户抱怨,说他们每年要花1千多元钱、每月百元左右才能享用2M至4M的带宽时,真的“好想哭啊”!
市场不相信眼泪,哭声打动不了垄断企业。对这一点,中国的消费者应该有着太多的体察。因此,电信企业也不用摆出那么多普通公众看不懂、看得懂也无法核实的技术数据来说明中国的电信市场不存在垄断。市场存在还是不存在垄断,公众的判断标准只有两个:服务和价格。
在市场分工形成之后,一个行业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一定是其他行业的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交易,不是面对面的交易,完全是以市场作为中介的交易。因此,生产者的苦衷、委屈以至牺牲,并不在消费者考虑的范围之内。有谁见过乔布斯絮叨自己“冒着生命危险”殚精竭虑苦思冥想出“i系列”,从而以此理由在市场上抬高“i系列”的产品价格?
是的,市场不相信眼泪,但首先不信的就是产品生产者和服务提供者的眼泪。这就意味着,在市场上,没人听市场主体絮絮叨叨说自己多辛苦、多不易、多伟大、多重要……没有好的产品,没有好的服务,没有适当的价格,这样的市场主体就得“走人”——连铺盖都卷不走的“走人”。
所以,那些只能提供次的产品、坏的服务、高的价格的市场主体,如果不会因此而“走人”,反之还能安营扎寨,还不许外人进入,那么,这样的市场主体之市场行为就是名副其实的垄断。这也正应了一句西谚:如果它走起来像鸭子,叫起来像鸭子,那它就是鸭子。只不过,硬嘴的“鸭子”,无非要在沸腾的舆论中被多“煮”一会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