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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5日讯 今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新《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并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据了解,新《社保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在征收险种上,将原办法规定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扩大为全部五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并允许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人保部介绍称,《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我们对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发布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进行了修改而成。
据了解,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以在2011年12月15日前,通过网站、电子邮件、传真以及信函四种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分别是: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在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中对草案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lifachu@mohrss.gov.cn">lifachu@mohrss.gov.cn
(三)传真:010—84233796
(四)信函邮寄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邮编:10001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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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草案)》
关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