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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保障房建设翻了一番 已建公租房4884套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6日 17: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太原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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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了解到,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42162套,提前完成4.12万套的翻番任务。所有开工项目的打桩已结束,均符合住建部标准。

  市房管局保障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套数分别完成省、市目标任务的245%、102%,开工率列全省第二;完成投资率列全省第一。“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今年开工建设的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开工标准是,规划设计的永久性建筑工程已进入地基基础的结构施工。对于仅是搭建施工现场围护设施,或仅是开挖基坑的,不计入已开工的项目和套数。我市的所有列入开工的保障房项目至少已经打桩结束,均符合住建部要求的开工标准。”

  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我市摸索出一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新路子,即政府牵头组织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单位自筹资金为主、财政负责配建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模式,今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我市今年完成的42162套保障房中,廉租房1343套,棚户区改造开工15122套,经适房开工17853套,公租房4884套,限价商品房2960套。公共租赁房建设在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房的基础上,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必须至少承担一个有规模的公共租赁房项目,市政府已将这项工作纳入了对县(市、区)政府的年终考核范围,并从龙康新苑经济适用房项目中调整3000套作为公共租赁房。

  据了解,我市在三方面给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优惠:一是对建设、买卖、经营等环节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减免;二是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等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三是由政府承担保障性住房小区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同步组织实施。(记者 贺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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