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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巴黎11月16日电(记者李明)欧盟委员会15日推出一项提案,将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由于欧盟内部难以统一意见,公布的提案比原先计划有所缓和。不过,欧盟的这一监管新规仍遭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的强烈反对。而欧洲媒体多数也持怀疑态度,认为这一提案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甚至有可能“适得其反”。
欧盟内部意见难统一
根据该提案,欧盟的监管新规重点有三:第一,强调轮换原则,加强“多元化”。企业每三年必须换一家信用评级机构;结构性产品由两家机构评级;禁止大型评级机构交叉持股。第二,评级分析方法透明化。评级机构应尽到告知义务;降低投资者对评级机构的依赖度。第三,评级机构需为不当行为担责。因不当评级行为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对评级机构提起民事诉讼,并且评级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迫于外界压力,欧盟委员会在最终提案中没有加入“授权欧盟机构在特殊情况下可暂停对受援国进行主权信用评级”条款。不过,欧盟委员会负责内部市场与服务的委员米歇尔·巴尼耶表示,这一建议仍可能以修正案的形式被补充到提案中。
对于欧盟可能要求评级机构对受援国家“闭嘴”,批评者认为这种行为无异于在“发烧病人量体温时打破温度计”。不过,巴尼耶表示,这些措施不是要“打破温度计”,而是希望保证“温度计功能正常”。
此外,在对评级机构的评级干预程度上,提案也做出了妥协。提案“授权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确保评级方法符合规则”,而按照原计划,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将被授权“批准评级计算方法”。
目前,这一提案仍需得到欧盟成员国和欧洲议会审议批准后才能付诸实施。
评级机构强烈反对
欧盟监管新规遭到国际三大评级机构——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的强烈反对。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首席执行官米歇尔·马德兰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时说,这些措施难以恢复投资者信心,难以达到帮助欧元区国家和企业更方便进入欧洲和美国信贷市场的目的,反而有可能影响评级质量和独立性。他指出,欧盟此举的目的是“让评级机构来作欧债危机元凶的替罪羊”。
马德兰认为,不同评级机构各有特点,欧盟提案中的轮换原则实际上否认并混淆评级机构特性,从而影响评级行业的稳定性。他还表示,虽然对评级机构加大监管已成趋势,但至今没有任何国家直接干预评级机构的具体分析方法。欧盟提案实际上是授权监管机构成为“裁判”以干预评级,评级机构独立性将因此难以确保。
马德兰还批评了欧盟可能暂停对受援国家进行主权信用评级的想法。他认为,如果暂停对受援国家进行信用评级,其结果很可能是市场对这些国家债券的“实际评级”比评级机构的书面评级更低。这些国家的债券收益率可能进一步飙升。并且,一个国家的长期信用评级对这个国家公共机构、银行和企业债券的风险评估具有重要参考作用。因此,如果一个国家的信用评级被暂停,那么这个国家的机构和企业债券也就失去了参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