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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政府卖地赚2.4亿拿出2亿奖开发商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8日 10: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信息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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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曲靖有块“神奇的土地”,竟可如此出让——

  有块“神奇的土地”,开发商买了它,政府会把2亿元土地出让收益“奖励”给开发商;它没有施工许可证却能开建。这个开发商未建成就“白得”两亿元的项目叫明珠东方城,位于云南省曲靖市,占地约281.91亩,是曲靖市重点标志性工程之一。

  2亿相当卖地全部收益

  该地块是土地储备中心从部队收购的,于2009年12月17日以招标方式出让。

  在曲靖市政府与开发商深圳东方置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曲靖中心城区东方置地广场商务区开发项目投资协议书》上有一条:“土地成交价款与土地成本的差额部分,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奖励,用于该项目的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记者查阅曲靖市财政局的《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核算报告》,发现返还的两亿元几乎是政府的全部收益。这块土地总成本约4.14亿元。6.83亿元的卖地款,减去4.14亿元的总成本,纯收益约为2.69亿元,再减去应上缴省里9%的纯收益,曲靖市政府实际收益是24671.2万元。曲靖市分管副市长在市财局呈报件上表示“同意”,并“建议先返还两亿元”。

  “这样的‘零地价’出让,显然是违规的。”房地产法学者、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才亮律师指出:首先,“零地价”可能损害了中央财政。而事后返还两亿元,明显违反土地招投标制度。

  据曲靖市外宣办介绍,房产开发项目合同是曲靖市建设局负责签订的。但记者多次前往曲靖市建设局,都被告知负责此工程的吴副局长不接受采访。

  开发商称没收到一分钱

  “这笔专项资金,曲靖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决定,已拨付2亿元给市建设局。但实际上,我公司至今未收到一分钱。”开发商深圳东方置地公司的代理律师郑根成说。

  据他介绍,去年10月,曲靖市建设局领导约见该公司负责人,告知“奖励资金”中已有5000万元付给曲靖东方置地公司。“这个合同是我们的合伙人、当时担任曲靖东方置地法人的刘锦春签订的,现在我们发现他把钱私吞了,已经撤销了他的法人职务,正在起诉。”郑根成说。由于财务纠纷,深圳东方置地把刘锦春告上深圳市中院。今年3月,深圳市中院冻结了曲靖东方置地的两个账户,里面只剩2000多万元。政府“奖励”的5000万去了哪里?至今仍是谜。

  明珠东方城,也被法院查封了土地使用权。但曲靖市国土局副局长施宗敏11月14日说:“我们接到市领导指示,要求对这块地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拆分,已拆分成7个地块,分别办了7本土地证给曲靖东方。”

  违法开工违规预售

  更令人震惊的是,在没有当地建筑主管部门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许可证、政府质监安监站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不能建”的土地上已开工建设。

  而且,处处违规的明珠东方城,今年4月14日还被曲靖东方公司带到昆明房交会上“亮相”。2010年曲靖房交会上,明珠东方城也推出俱乐部性质的“东方会”,短短5天就招募会员5000余名。曲靖市房管局称:“2010年,他们用会员卡搞过预售,大约几百万元,已经查处。”

  深圳东方置地多次向曲靖市公安局报案,该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王震云批复:“同意开展立案审查”。曲靖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案侦办了一年多,目前已接近尾声。“由于结论还未正式作出,不便透露案情。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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