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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8日讯(记者 华青剑)近期市场传出“银监会叫停1个月期以内的超短期理财产品”的消息,就此话题中国经济网记者今日采访了银监会,银监会相关人员表示,银监会一直对理财产品的发行进行规范,在91号文中就已经强调,商业银行不得通过发行短期和超短期、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银监会相关人员告诉记者,银监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杜绝“变相高息揽储”。如果市场真的有需求,商业银行按照监管规定要求,还是可以发行的,关键是不能“变相高息揽储”。
事实上,在9月30日银监会发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就是常说的“91号文”,通知强调,不得通过发行短期和超短期、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并重点加强对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和合规管理,杜绝不符合监管规定的产品。
据悉, 11月11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银监会今年的第四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分析会上又重申,要严格执行存贷款指标日均考核要求,严禁通过发行短期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规避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套利。
在昨日举行的银率论坛上,招商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刘建军表示,前段时间,各家银行推出多款短期高收益理财产品争抢资金,提高存款,压低存贷比,很容易演变成变相揽储,有悖理财本质。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有助于保护理财市场健康发展。工行个人金融业务总监李卫平也认为,加强对理财市场的监管,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人,避免短期化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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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发超短期理财产品防变相揽储 银行执行尺度有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