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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报讯】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证监会将发布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的相关办法,发行对象限定在10人以内。这意味着创业板再融资即将开闸,有利于抑制创业板公司IPO时一次募足资金的冲动。同时,退市制度改革将先在创业板探索试行,相关方案将在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退市改革已初步完善
针对饱受诟病的退市制度,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说,健全退市机制是监管重点工作,证监会于2010年4月专门成立专题小组,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总体思路。
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提出了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初步方案,拟从增加退市标准、完善恢复上市审核标准、缩短退市时间、改进退市风险提示方式、设立单独的板块和退市后的去向安排等六个主要方面对创业板退市制度进行完善。方案将在进一步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提高重组门槛
该负责人建议,必须提高上市公司重组门槛和健全退市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有利于风险化解和平稳退市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才能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提高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同时,目前首先要立足解决壳资源炒作成风的问题,提高ST公司重组门槛,使之达到与首发上市基本相同的水平,坚决遏制市场恶炒绩差公司的投机行为,同时努力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建立行政与司法的有效衔接。
对于市场所传将禁止借壳上市配套融资的消息,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并没有这样的安排,正常的重组是允许的,证监会没有禁止借壳,但要提高借壳的标准。
监管审核势在必行
2008年以来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就是从固定收益产品市场发端的。因此,推进债券市场制度规范的统一和监管审核的统一非常迫切。该负责人称,具体来讲,需要统一准入条件,统一信息披露标准,统一资信评估要求,统一安排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统一债券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减少交易市场的分割,增强统一互联。中国证监会将积极协调并推动债券市场的统一监管。